我多次参加生态环境部技术帮扶工作,特别是今年参加的第11轮专业组监督帮扶工作,让我感触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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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按照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的统一部署,我们一行8人顶着近40℃高温奔赴福建省漳州市开展为期10天的帮扶工作。
开展工作前,我提前收集了当地污染源相关资料,入驻后马上与组长及组员同志们进行分析,提前做好规划。
帮扶期间,我们组每天晚上召开会议,强调纪律、总结当天检查情况。查阅漳州相关企业排污许可证信息,登录监控平台分析数据,从数据与排污许可信息中找线索。必要时还召开“诸葛亮会”,集中讨论部署现场检查要点及突破口。
在本次帮扶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细致监督,发现问题,一查到底。认真帮助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提升管理水平,指导企业依规整改,并做好政策及技术规范的宣贯。
在检查某家合资的大型石化企业时,目测发现其焚烧炉站点排放筒颗粒物数据应该不低,但自动监测设备中数据稳定在5mg/m⊃3;左右。经过讨论,我们分别对焚烧炉运行情况及站点设备运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上平台冒着40℃高温,查斜率、截距等,对平台采样端进行逐一检查验证。一查就是几个小时,汗水不断模糊视线。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发现该企业使用设备内置软件修改颗粒物斜率、截距以及数采仪中参数计算公式。
但企业相关人员却对此百般解释,不愿配合,使我们在固定证据时又遇到困难。我们又通过调取邮件、信息记录等方式逐一击破。当我们制作完成询问笔录时,已是次日凌晨3:00。
从现场检查起,经历了近18个小时的连续作战,期间仅吃了一次午饭。虽然同志们都非常疲惫,但最终大家脸上的倦容都转为了胜利的笑容。
在检查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时,根据经验,我积极主动向一路跟随的负责漳州市监控的同志讲解检查要点及步骤,做好相关规范的解读,特别是《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及将要实施的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 的规范要求。从标准适用范围、设备验收、到日常的运行维护管理,一一传授。
对于现场发现的问题,也毫不保留地一一详解,如:怎么发现线索、对于线索怎么检查、怎么确定问题、怎么固定证据等。
通过一次次现场培训,当地同事均表示获益匪浅,极大地提高了他们对于自动监控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对于企业存在的问题,我们与企业管理人员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同志们都会进行讨论。无论是自动监控设备方面还是治理工艺方面,有问必答。将相关环境管理政策及技术规范要求向企业负责人员悉心进行释义,帮助企业规范制度,做好对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的监督管理,努力帮助企业规范运维工作。
为正确引导企业进行准确标记,我充分利用检查空隙为多家企业开展标记规范的宣贯,防止出现误标记,尽可能杜绝恶意虚假标记。
在本次帮扶过程中,将现场检查与服务工作相结合,依法依规,宽严相济,获得了企业的一致认可与好评。真正做到服务于企业,助力企业在符合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绿色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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